3月27日,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安徽省)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精神,审议通过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安徽省)工作规则》(简称《工作规则》),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这标志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安徽省)(简称安徽协调机制)正式成立。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必方出席会议。安徽协调机制召集人、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长王均坦主持会议,安徽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外汇局安徽省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安徽协调机制成立的重要意义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及各成员单位筹建安徽协调机制所做工作,表示省委省政府积极支持安徽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他强调,建立并完善安徽协调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的重要举措。他要求,要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在安徽的落地为起点,既要在服务经济发展、守住风险底线、深化金融改革上展现更大作为,也要在议题化推进、高效运行、各部门联动等方面建立健全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徽协调机制作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安徽协调机制召集人、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长王均坦介绍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的成立背景,通报了安徽协调机制的筹建情况和《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他表示,安徽协调机制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加强央地金融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省金融发展改革和稳定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把支持全省复工复产和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作为当务之急,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联动,推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整体工作水平。三是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四是深入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激发全省金融创新发展活力。五是优化全省金融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金融委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安徽协调机制设在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承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长王均坦担任安徽协调机制召集人。安徽银保监局局长刘兰计、安徽证监局局长叶锦伟、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昌顺、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于德志、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召远、外汇局安徽省分局专职副局长张燕为安徽协调机制成员。安徽协调机制下设秘书处,具体承担安徽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安徽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金融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上,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了《工作规则》,表示将充分履行成员职责,并以安徽协调机制的成立为新起点,加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解决安徽金融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问题,为顺利实现全省经济发展目标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