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监管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全流程、全方位保护体系,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夯实制度保障
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知》,从强化信息披露、规范金融产品销售和催收行为、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消费者教育等8个方面构建全方位、全流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通知》,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行为,立规矩、明红线,构建刚性制度约束。
二、凝聚监管合力
建立“监管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如,会同省委宣传部对其主管机构开展联合监管约谈,推动改进经营模式,治理投诉量较多问题。会同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金融类短信和电话营销催收行为的通知》,联合打击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监管执法
对涉地方金融组织重大违规行为的信访投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线索坚持“一案三查”(查问题本身、查同类问题、查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采取约谈、整改、处罚等措施。2025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领域监管谈话178次、责令整改198次、行政处罚3次、警示警告2次。
四、畅通维权渠道
搭建金融领域信访投诉信息化办理平台,实现信访投诉件受理、分办、督查全流程“闭环”办理。推动合肥、黄山等地方监管部门建立消费者投诉专线,有效提升信访投诉办理效率。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公司治理与业务流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着力化解金融矛盾纠纷。
五、推动行业自律
指导省融资租赁协会、省小额贷款协会、省典当协会等制定自律公约与诚信倡议,引导强化自律、合规经营。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实行“融资成本明白纸”“客户核心权益告知书”等,以醒目、易懂方式展示综合融资成本和维权方式,推动简化收费项目、降低融资成本,从源头提高金融消费者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