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华安证券获评A类主承销商。
本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对象为2019年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承销机构,累计共有87家证券公司参与受评,评价机构包括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债券受理审核和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6家,B类主承销商48家,C类主承销商13家。
本次华安证券获评A类主承销商,不仅是对华安证券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华安证券在客户服务质量、团队专业素养以及合规风控水平等方面予以了充分认可。未来,华安证券将继续发挥专业和资源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债券承销能力和投行品牌影响力,助力我国债券市场持续稳健发展。